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我校拟于近期开展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届广州航海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对象
属于我校2022届毕业学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2022届广州航海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流程:
(一)组织申请。各学院于2021年9月25日前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需提交材料
A.学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需贴好照片,颜色的底无特殊要求;
B.学生提供补贴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校验后退回)
C.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
a.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之一复印件;
b.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c.残疾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残疾证复印件;
d.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D.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注:所有的复印件均需要在空白的地方签名确认,申请表也需要亲笔签名确认(在签名栏内签,申请表不需要在空白处签)!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先进行材料初审。
2、各二级学院需提交材料
A.填写《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辅楼321),电子版注明好学院发976299734@qq.com。
B.填写《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见附件6),仅需电子版注明好学院发976299734@qq.com。
C.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若存在旷课等违纪现象,需写书面检讨书后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后才能通过审核并发放补贴。请各学院统计违纪名单并将相应同学得书面检讨书与以上资料一同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审核公示。
学校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1日。
投诉电话 02032083039,联系人胡老师、冉老师。
特此通知!
广州航海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