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我校拟于近期开展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届广州航海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对象
属于我校2024届毕业学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2024届广州航海学院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流程:
(一)组织申请。各学院于2023年8月10日前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学生需提交材料
因收集材料时间正处于暑假期间,纸质材料难以收集,所以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先收集学生所提交的电子材料(照片或扫描件),二级学院先进行预审,并与8月10日前将电子材料注明好学院,打包发送至258260216@qq.com。开学后,二级学院开始收集纸质材料,并于9月8日前交行政B楼321。
A.学生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需贴好照片,颜色的底无特殊要求;
B.学生提供补贴人员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校验后退回)
C.困难情形证明(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
a.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之一复印件;
b.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c.残疾毕业生持有《残疾人证》残疾证复印件;
d.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各位负责人审核各学生的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材料时,记得查看是否在有效期或已过当年年审。低保证等纸质证明若没有在今年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银行打的今年的流水,需要加盖银行流水业务章(流水必须到2023年8月,不能用存折复印件)。如困难家庭成员所持证件无法证明申请人与持证人关系,请同步附上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进行举证。
D.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用笔写上开户行具体到支行)
注:所有的复印件均需要在空白的地方签名确认,申请表也需要亲笔签名确认(在签名栏内签,申请表不需要在空白处签)!以上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先进行材料初审。
2、各二级学院需提交材料
8月10日前需提交电子材料如下:
A.填写《求职创业补贴导入模板》电子版(见附件1)。导入表是要导入到省申报系统的,为避免导入问题影响补贴的发放,请按要求仔细填写。很多内容请按照表格下拉选项填写,不要滥用复制粘贴,注意填写格式,账号身份证等不要出现乱码。开户行统一为中国**银行**支行,毕业日期统一为20240630。
B.填写《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电子版(见附件4)
C.填写《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电子版(见附件3),市高指通知,为了节省各位老师的时间,不管省内还是省外以脱贫人口身份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信息,统一用附件3汇总,由市高指统一去函到市里面统一核验。
D.学生所提交的电子材料。请各二级学院先进行材料初审,初审不合格的,花名册与导入表里就不要有该生的信息。
以上电子材料请注明好学院,打包发送至258260216@qq.com。
9月8日前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A.填写《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B楼321)
B.学生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
C.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同学,若存在旷课等违纪现象,需写书面检讨书后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后才能通过审核并发放补贴。请各学院统计违纪名单并将相应同学的书面检讨书与以上资料一同交到行政B楼321。
(二)审核公示。
学校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到市高指,毕业生工作部自收到各院校提交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院校。复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暂定为2023年9月16日至9月20日。投诉电话: 020-31801179,联系人:雷老师、梁老师。
特此通知!
广州航海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3 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