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增强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提升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和《广东省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定于2025年10月至12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由航运学院承办。学校与各学院分别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学校组委会设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组委会设在学院党委,负责赛事的具体执行。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
包括面向学生的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以及面向教师的课程教学赛道。
成长赛道: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
就业赛道: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
课程教学赛道:面向我校开设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类课程(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
(二)同期活动
职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学校与各学院将邀请专家、企业HR、优秀校友等开展线上专题讲座,内容涵盖行业趋势、职业认知、能力提升、求职技巧等。
职业生涯规划主题班会:各学院组织“读一本生涯书籍”“听一次职规讲座”“做一次人物访谈”“看一家心仪企业”系列活动,引导学生开展职业认知与自我探索。
撰写生涯发展报告:指导学生结合前期实践与自我认知,利用大赛平台撰写生涯发展报告,并组织院系评选与展示活动,推动学生持续优化职业规划。
四、大赛赛制
(一)大赛分为院赛、校复赛、校决赛三级赛制。
(二)院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校级复赛的选手。各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的方案要求,组织对本学院参赛学生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各学院按全院实际参赛总人数的2‰比例,分别向学校推荐成长赛道、就业赛道优秀作品(推荐名额不足1份的按1份计,即每个学院各赛道至少推荐1份作品,合计不少于2份)。教师赛由符合条件的相关课程教师自行组队,按要求提交参赛材料至大赛组委会完成报名。
(三)校复赛由校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采用专家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组委会将根据网络评审成绩,按相应比例及遴选规则,择优确定晋级校决赛的选手名单。
(四)校决赛由校赛组委会统筹组织,航运学院具体承办,12月4日举行现场比赛。校决赛将在校复赛晋级选手中评选出校级金奖、银奖和铜奖,并依据决赛评审结果及省级赛事要求,择优推荐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省赛。
五、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5年10月):发布校赛通知,组织动员各学院教师、学生做好参赛相关准备工作。
(二)参赛报名(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学生参赛选手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不晚于2025年11月25日。
(三)学院初赛(2025年11月25日前):各学院完成宣传、评审与材料报送。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各赛道比赛内容、参赛组别和对象、参赛材料要求、比赛环节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附件1)。
课程教学赛道赛程安排参照课程教学赛道方案进行。具体方案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附件1)。课程教学赛道材料须于11月10日前提交系统,省赛网评时间安排在11月20日。
各学院完成院级选拔后,应统一报送参加校复赛的相关材料。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二级学院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复赛人员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版及Excel电子版)、《各学院院赛情况简表》(附件4)及反映院赛组织情况的代表性照片5张。
参赛材料命名及组织方式:学生参赛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赛道+班级+姓名+联系方式+材料名称”。教师参赛材料文件夹命名格式为:“赛道+姓名+联系方式+材料名称”;
各学院须将本学院全部参赛选手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职规赛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各学院将上述所有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航运学院分团委指定邮箱:hytxyx@gzmtu.edu.cn。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0-32083071。
(四)校复、决赛(2025年11月—2025年12月):11月下旬至12月初,学校将组织对各学院推荐参加校复赛的选手材料进行统一评审,并择优遴选晋级校决赛的选手。12月4日举办决赛,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所有晋级选手须提前准备答辩展示PPT,并于现场进行陈述与展示。
六、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大赛各赛道设校赛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及优胜奖若干名。获得校赛金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二)集体奖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3个。校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学院报名项目数量及校赛、省决赛成绩表现进行综合评定,按排名顺序确定获奖单位并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赛事布置,积极引导师生报名参赛。须明确专人负责赛事协调推进,组织辅导员及相关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参赛材料的指导与把关。各学院竞赛联络员应严格履行审核职责,确保参赛选手资格真实有效、提交材料规范完整,切实发挥大赛育人功能,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的实际成效。
(二)参赛选手须严格按照大赛平台要求填报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提交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或剽窃,不得包含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者资格及所获奖项,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三)凡因参赛作品所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争议或纠纷,相关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大赛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总结经验。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梳理办赛经验,推动院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各学院在校赛结束后及时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有关活动典型案例材料和办赛总结材料。
校赛具体安排及日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最新通知要求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3.二级学院推荐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复赛人员汇总表
4.各学院院赛情况简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11月5日